HNPR-2024-12001

湖南财政厅文件

湘财会〔2024〕5号

湖南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规定的公告

各市州财政局:

为确保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进行,依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建议》(财会〔2008〕16号),大家拟定了《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守则》(见附件2)、《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置规定》(见附件3)、《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见附件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实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准时上报省财政厅。

《湖南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工作规则的公告》(湘财会〔2007〕1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2、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守则

3、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规违纪行

为处置规定

4、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对

预案

二○一二年3月14日

主题词:会计 考试 规范 公告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湖南财政厅办公室 共印10份 2024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1:

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需要于开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不按需要携带证件者,监考职员有权拒绝其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能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能离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置桌面左上角备查。

3、考生只准带钢笔、圆珠笔和电子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存储功能)进入考试座位,手机调整到关闭状况并与其它随身物品按需要放到考场指定的地方。

4、考生需要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场次、座位号参加考试,按需要输入本人身份证信息进入考试系统答卷,在系统显示身份证信息页面时,考生须认真核对,发现错漏须准时向监考职员提出。

5、考试全部使用上机操作的方法,考生应按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不能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所导致没办法继续考试或考试有关文件破坏等后果将由考生承担。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遇见异常状况和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能需要监考职员及计算机管理职员讲解考试试题或操作计算机。

7、考试期间,考生应维持考场安静,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能有抄袭别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

8、考生在考试中途不能离开考场,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职员赞同并由指定的监考职员陪同。

9、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提前考完的考生须经监考职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喧哗。考生不能将考试用草稿纸(由考场提供)带出考场。

10、遇见特殊状况(如停电、机房紧急问题等),需取消考试时,应按考试知识点公告的时间另行考试。

十1、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员工、自觉同意监考职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职员安排。维持考场卫生,爱惜机房设施,损毁者照价赔偿。考场内禁止抽烟。

十2、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置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置。

附件2:

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守则

1、监考员工包含监考职员和计算机管理职员。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一个考场根据50名考生配2名监考职员(不足50名考生也配备2名监考职员)和1名计算机管理职员。

2、监考员工应当根据考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定人定岗,互合适合,一同维护考试秩序,不能从事职责以外的其他事情,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3、监考职员负责考场的考试秩序和安全,履行下列具体职责:

(一)进入考场需要佩带由考试知识点统一制作的监考标志。

(二)熟知《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守则》、《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置规定》和《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对预案》。

(三)严格履行职责,严格实行考试工作程序;监考时应在考场内流动巡查,不能固定在某一监考地方,不能擅辞职守,不能在场内抽烟,不能从事监考以外的其他行为。

(四)开始考试前30分钟,应当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监督考生将随身携带物品(手机设置为关闭状况)存放在考场指定地方,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需要考生在座位表上签到,发放考试用草稿纸供考生用,并向考生宣读《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需要注意的地方。

(五)不能对考试试题内容作任何讲解。在考生对考试试题提出询问时,监考职员应当众回答,但不能解答考试试题或暗示题意,不能与考生私下交谈,也不能替考生进行操作答卷。

(六)应学会考试过程中异常状况的处置原则和办法。若遇系统问题、死机等问题,应请计算机管理职员一块确认并进行处置,处置状况要如实进行记录。

(七)不能擅自提前开考或延长考试时间。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八)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对考生缺考、违纪等其他异常状况应准时处置,并准确、详细地填写考场记录单。

(九)不能借助工作之便,抄袭或下载考试模拟试题,一经发现,当场撤换,取消监考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计算机管理职员负责考场计算机、考试系统的正常运行,履行下列具体职责:

(一)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规范,对考考试试题库或题目、考试数据、考试系统参数及密码等严格保密。

(二)应具备扎实、全方位的计算机软、硬件专业常识,有较丰富的机器维护经验。

(三)负责对考试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护工作,保证系统、互联网等方面的正常运行,并帮助监考职员准时处置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严格根据规定开放和封闭考场。开始考试前40分钟,启动服务器,开启计算机,并调到考试界面。

(五)在出现系统问题、死机、死循环、供电问题等特殊状况时,和监考职员一同确认,如是系统或计算机本身问题,可允许考生重考;如是考生是什么原因导致问题,不能重考。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检查本场考试是不是正常,如有异常,应准时做好记录。

(七)考试结束后负责确认考生考试信息传输至考试服务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5、监考员工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置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置。

附件3:

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违规违纪行为处置规定

第一条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举行,维护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应考职员的合法权益,特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违规违纪行为人包含参加考试的职员和监考员工与与违规违纪行为有关的别的人员。

第三条 各市州财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置,应当做到事实了解、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适合。

第四条 参加考试的职员在考试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其本科目考试的答卷按无效处置:

1、擅自将背包、书本、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寻呼机、电子记事设施等用品带入座位,经告诫2次不予改正的;

2、交头接耳、夹带资料、传递纸条的;

3、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职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是紧急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停考两年,并书面公告其所在单位。

1、伪造学历或开具不真实证明的;

2、委托别人代为参加考试的;

3、串通监考职员进行舞弊的;

4、有其他紧急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六条 对代替别人参加考试的职员,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并可通过适合方法向社会通知。

第七条 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职员、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第八条 监考员工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在《考场状况报告单》中如实填写违规违纪考生名字、身份证号、考试考哪几科、违纪事实等,报所在考试知识点负责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置,并准时上报市(州)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监考员工或者其他考务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是违规违纪行为,财政部门需要立即停止其从事考试工作,并取消以后继续从事考试工作的资格,情节紧急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1、违反考试报名等有关规定的;

2、不履行监考职责,导致考试纪律混乱的;

3、放纵、包庇考生作弊的;

4、考试期间将考试试题带出或传出考场的;

5、考试期间提示或暗示考生答卷的;

6、参与或组织考试作弊的;

7、修改考生答卷或考试成绩的;

8、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附件4:

湖南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突发事件应对预案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应付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拟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各种影响考场秩序致使考试没办法进行的各类突发重大状况,主要包含:

(一)因为服务器出现紧急问题,没办法在短期内修复,致使考试没办法正常进行;

(二)考试期间,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

(三)考生集体罢考,围攻、殴打考试员工,损毁公共财产等状况,致使考场秩序紧急混乱;

(四)发生恐怖事件;

(五)发生公共卫生事件;

(六)考试过程中,考场因计算机突发计算机病毒、考试软件或互联网出现问题,致使大范围考生没办法正常考试;

(七)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试题泄露,严重干扰正常考试秩序;

(八)其他严重干扰考试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 湖南财政厅成立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对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财政厅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会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本预案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由湖南财政厅统一领导,各市州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二)出现问题,准时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财政部门应当准时上报应对领导小组。

(三)迅速反应,协同应付。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市(州)财政部门应当指挥考试知识点各方职员飞速到位,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和处置。

第五条 各市州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及各考试知识点是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考试知识点应成立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临时应对指挥组,考场的员工应服从临时应对指挥组的领导。

第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考场应立即向临时应对指挥组报告,同时向应对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好突发事件状况记录。临时应对指挥组或应对领导小组依据实质状况与考场交流,确定解决方案,由各考试知识点具体组织推行。

第八条 因为服务器出现紧急问题,没办法在短期内修复,致使考试没办法正常进行,应对领导小组应准时公布延期考试信息,积极采取手段,尽快修复服务器,保证考试在重新选定的考试日期正常举行。

第九条 考试期间,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考试知识点负责人或巡考职员应准时报告应对领导小组,封闭整个考试知识点,更换监考职员,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帮助调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条 出现考生集体罢考状况,考场员工第一应付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劝解无效,应报请临时应对指挥组终止该场考试,并将状况作详细记录,准时报应对领导小组。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生围殴打骂考试员工、损害公共财产等状况,临时应对指挥组第一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情节紧急者,立即报公安机关帮助调查处置,并报应对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发生恐怖性事件,应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排除危险;考场立即向应对领导小组汇报状况,请求延考,或在公安机关的保护下,继续考试。

第十二条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考场应配合当地政府和防疫部门,进行考场隔离、职员隔离或者采取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需要的其他手段,预防疫情扩散。同时报请应对领导小组终止该场考试,并将状况作详细记录,准时报应对领导小组;假如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由考场员工做好应对处置,准时送往医院抢救。

第十三条 因为考场计算机突发计算机病毒、考试软件或互联网出现问题,没办法在短期内修复,致使大范围考生没办法正常考试的,考试知识点临时应对指挥组应立即向应对领导小组报告状况,经赞同后做出如下决定:取消本次考试,重新安排考试(不再另收该科目考试报名费)。同时,考场员工要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第十四条 发生考试试题泄露,严重干扰正常考试秩序,临时应对指挥组应立即向应对领导小组报告状况,经赞同后做出如下决定:取消本次考试,重新安排考试(不再另收该科目考试报名费)。考试被终止后,应对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会同考试知识点临时应对指挥组调查考试试题泄露事件,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帮助调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其他严重干扰考试的突发事件,致使大范围考生没办法正常考试的,考试知识点临时应对指挥组应立即向应对领导小组报告,应对领导小组视状况作出相应决定。

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如互联网或服务器问题、输电线路问题、交通中断等),致使部分考生没办法正常考试,由考试知识点临时应对指挥组依据不同状况作出应对处置,并将状况上报应对领导小组。

第十六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考试知识点临时应对指挥组和考场全体员工要坚守职位,密切监视局势进步,随时交流,妥善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的各种问题与考生的各种建议和需要,由考试知识点临时应对指挥组进行讲解、解决并报应对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