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工商局、上海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联合拟定的《上海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本本》正式向社会推出,其中明确了家政服务人 员、雇主与家政服务机构三方的权利义务。

详细明确三方权责

记者注意到,该示范本本除去包含合同的基本要点以外,还设计了一些针对性的特点条约,如第五条提出,雇主方有权需要服务职员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和有关培训证明,在保护雇主隐私方面,合同示范文明确服务职员不能向别人泄露雇主的电话号码、住址、身份隐私等信息;在未经雇主方赞同的状况下,不能带其他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合。

鉴于家政服务职员若发买卖外,将对双方导致非常大困扰。对此,示范本本明确雇主应为家政服务职员提供安全、适合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服务职员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买卖外事故的,雇主应准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手段。

合同履行褒贬不一

业内人士觉得,家政行业因为没打造适当的收费规范和合同标准,且缺少有效监管,一旦发生纠纷,可能损害家政职员或者雇主的切身利益。因此,该示范本本的推广和用或有力规范家政服务经营秩序,促进行业规范进步。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在香港,家政合同的用法率几乎是100%,所有些雇主雇用保姆需要要到入境处、劳工处等部门备案。而上海虽然推出了这份示范本本,但有多少家政公司会用,还是个未知数,毕竟这只是居间合同,没规定强制实行。“示范本本在对三方权利义务的表述方面,只有雇主方权利义务表述较完整,家政服务职员和服务机构方只有义务,却没列出权利。”沪上一位律师也觉得,“家政示范合同在拟定和操作过程中,还存在需要健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