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1万元就够支付我们的医疗费,哪了解药成本了3万多,自己还没有出院。近期,在长沙做保姆的王女性有愁,虽然和雇主签订了协议来解决纠纷,雇主支付1万元后,医疗费缺口还有2万多,多出的医疗费到底该由哪个来买单?

在湖南脑科医院住院部11楼,65岁的王女性躺在病床上输液,右大腿上绑着绷带,她的女儿陪护在病床边。王女性说,她是宁乡人,从事家政工作10余年,几个月前,自己花50元中介费在一家政公司找到做保姆的工作。

1月2号下午5点多,雇主易女性需要保姆王女性陪同其10岁的女儿去打印店复印东西,“天下着大雪,路上非常滑,”王女性说,在一家打印店门口,她不小心摔倒了。“当时就感到钻心的疼,在路人地搀扶下坐到凳子上”,王女性找人帮忙打电话给雇主,雇主赶来后将王女性送到湖南脑科医院做了检查,支付了700多元的成本。

1月5号,易女性和她签了一份协议,依据协议支付了1万元医药费。“治病刚好缺钱,当时我也不了解要花这么多,就签了字”,王女性看着协议书看上去非常无奈。放在病床旁的一份协议书上写道:甲方赞同向乙方第三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万元;甲方支付上述成本后,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后果。

“过了这么久,家政公司一直没给个说法。”王女性的女儿廖女性告诉记者,医药费已经用了3万多元,她期望三方都能承担各自的责任。

记者电话联系到雇主易女性。“大家都不想出这种事情,”易女性表示,出事后,她和老公通过东塘司法所拟定了一份协议来解决纠纷,并支付了11200元。“当时签合同时,司法所、律师、当事人都在现场”,易女性说。签合同也没别的意思,就是证明王女性那边收了钱。

随后,记者来到王女性所找的家政公司。据家政公司高女性介绍,他们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一家专业家政服务公司。王女性受伤,出于人道他们会去医院探望。之前他们咨询律师,律师称他们公司不需承担责任。“至于事后的赔偿,大家也不避免,会按法院裁定的责任来赔偿”,高女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