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伴随国民经济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妇女儿童的存活环境不断改变,受教育程度明显增强;妇女参政议政水平逐步提升,妇幼卫生保健效果显著;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儿童进步的各项指标稳步推进。我市“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进步规划主要目的及手段如下:
(一)妇女与经济
目的: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达成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2010年,妇女从业职员占从业职员总数的比率在40%以上;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2010年女人从业职员参与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的比率分别占参保总数的50%以上;完善生育险体系,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险覆盖面达到95%;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缓解妇女贫困的程度,降低贫困妇女数目。
手段:积极开发合适妇女特征的就业范围,进步社会和家庭服务行业;加大和健全劳动合同管理方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拟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手段;积极拓展劳动保障按期监察工作和平时巡视监察工作。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目的:保障妇女参政议政、参与决策和管理。打造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到2010年,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率达到45%左右;市和区、县党政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全市应有1~2名女区、县长或女区、县委书记;乡、街道党政领导中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各区、县要有3~5名女乡长或党委书记,街道担任正职的女干部人数要逐步增加;市、县、科级女干部分别达到13%、15%、20%以上;75%以上的市及区、县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市和区、县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的比率达到15%以上;女人集中的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人要占肯定的比率;市、县、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的比率应分别不少于15%、20%、30%;女党员所占比率要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2~3个百分点。
手段:不断优化女干部成长环境;拓宽女干部培养选拔途径;提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打造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妇女儿童与教育
目的:提升妇女素质,提升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提升妇女儿童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积极培养各类女人专业技术人才和女人科技型企业家群体。加大对农村妇女实用技术的培训,提升妇女科技常识的普及率;看重特殊教育,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提升贫困妇女和儿童受教育水平。巩固“两基”成就,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确保适龄儿童基本能同意学前教育和全方位同意九年义务教育,预防新文盲的产生。小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看重女宝宝教育,初中阶段女孩毛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巩固率提升到98%;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少年基本同意九年义务教育;进步0~3岁儿童早期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基本能同意学前教育;高中阶段女孩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等教育女孩毛入学率达到48%以上。成年妇女非文盲率达到95%,其中青壮年妇女(15~50岁)非文盲率达98.2%以上,青壮年妇女文盲率控制在0.3%以内。打造多样化的父母学校办学形式,增强家庭、社区和学校的交流、衔接。提升儿童父母家庭教育常识知道率。增强中小学生健康体质。中小学校常见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教育。
手段:落实教育优先进步的策略地位,把提升儿童整体素质作为人才策略的基础工程;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增加教育投入;全方位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重点解决农村、残疾人、流动人口中女宝宝的义务教育问题;切实保障女宝宝受教育的权利;看重和改进家庭教育等。
妇女儿童与健康
目的: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利,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控制人口数目,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到2010年,结婚以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100%,农村达85%;降低出生缺点的发生;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减少新生儿死亡率,重点预防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的发生,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减少孕产妇死亡率,全市以2000年为基数降低25%;住院分娩率城市达98%,农村达90%。其中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消毒接生率达99%;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降低33.0%;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95%,农村达70%;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好的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降低33%;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幼儿父母科学喂养常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幼儿母乳喂养率达85%,当令合理添加辅食,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降低儿童维生素A缺少;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85%,农村达60%,逐步提升女宝宝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降低未成年人抽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时尚;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好的心理矫正服务。
加大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减缓淋病、梅毒发病率,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常识,艾滋病常识知道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60%,高危人群达到90%。预防和降低农村妇女的妇科疾病、地方病、碘缺少病的发生;90%的农村卫生院产科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农村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职员配备率达100%。为残疾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达100%;提升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的身体素质。
提升妇女孩殖健康水平,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2010年控制在0.8‰以下等。
手段:改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条件,加强对妇幼卫生保健的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对特困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救助、母婴保健执法与妇幼卫生监测等。
妇女儿童与法律
目的:贯彻落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各项法律法规。拓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维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常识知道率达到80%以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存活权、进步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禁止虐待、丢弃儿童,尤其是女宝宝和病残儿童。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度减少强奸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案件发案率;在九个基层法院常见打造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并依法实行回避规范;禁止针对妇女儿童的所有形式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发生率控制在1.5起/万户以下。维护妇女的劳动权利,禁止用童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的各项诉讼权利。保障妇女儿童的财产权利。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降低犯罪率。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手段:全方位贯彻推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司法管理和法律监督;把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打造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等。
妇女儿童与社会环境
目的:改变妇女儿童的存活和进步环境,促进妇女儿童的全方位进步。尊重妇女,爱惜儿童,使妇女儿童免受所有形式的歧视和伤害;净化文化环境,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商品;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好的信息影响。提升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水平,保证其安全无害。提升妇女儿童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加大家庭美德建设,打造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妇女儿童创造适合的居住和成长环境;提升妇女儿童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生活垃圾无害处置率应达到100%。达成自来水管互联网化、户厕粪便处置无害化。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城市空风韵量、地面水环境水平、城市道路交通和地区环境噪声基本按功能区达到国家标准。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2%;卫生卫生间普及率达到65%。全方位提升农商品水平和安全水平。为儿童成长创造好的家庭环境。增加妇女儿童的自我支配时间,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进步社区妇女儿童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活动设施和场合,加大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区、县至少有1所妇女儿童活动场合;改变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医疗康复情况;办好1所具备保养维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院;打造对处于困境中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
手段: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爱惜儿童、保障妇女儿童权利的好风尚;加强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投入,进步公益事业,改变设施,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为孤儿、残疾儿童、弃婴提供好的成长条件;加大公共设施和生产的管理,降低儿童意料之外伤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