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寄养在保姆家里的2岁男宝宝患肺炎,保姆不带孩子去看病,也没公告孩子家属,最后孩子死在保姆家里。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这名保姆提起公诉。日前,建瓯市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名保姆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苏依姆在建瓯市东峰镇打工时与30多岁的陈弟妹相识。同年十月,她将2周岁的孙子寄养在被告人陈弟妹家里,并商定每月支付400元给她作为报酬,至年底时一次性付清。一个月后,小孩子忽然发高烧卧床不起,饭量从平时的每餐一碗减至每餐一两口。陈弟妹因害怕自己垫付医药费,便没准时带孩子就医,只不过从药房买了四包感冒药给其服用。苏依姆打电话询问孙子的身体情况时,陈弟妹谎称孩子身体状况好,结果延误了孩子的治疗时间。同年12月9日,陈弟妹发现孩子死亡,并当即打电话给其家人,家人得知状况后报警。经法医鉴别,这个可怜的孩子系重度小叶性肺炎,因肺部水肿、坏死而致死。
建瓯市法院觉得,这个孩子寄养在陈弟妹家里,在孩子患病时,她负有救助的义务。但她在明知这孩子不送医院会发生紧急后果的状况下,没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救助,最后致使孩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检方指控罪名成立。但鉴于陈弟妹在主观上没直接杀人故意,在孩子患病后,没准时送被害人前往就诊或电话公告被害人家属告知病情,其明知其行为会致使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纵的态度,最后致使被害人死亡,是间接故意杀人。考虑到此人认罪态度较好,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