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家庭保姆用工一般通过两种情形进行,一是通过私人关系、朋友介绍等“私下”渠道;二是通过高档家政中介介绍,或高档家政服务公司派遣等第三方途径。因为用工情形的不同,带来的用工性质、法律风险也各有不同。
若是第一种情形,则东家与保姆之间构成雇佣法律关系,东家是雇主,保姆是雇员,雇主对雇员的因工伤亡事故,承担等于“全责赔偿”的严格责任,除非是雇员自己故意伤害或有重大过错等。
若是第二种情形,则需不同处置。高档家政只是中介性质,收取一次性中介成本的,东家与保姆还是雇佣关系,但中介要确保保姆身份信息及身体健康情况没问题;高档家政公司派遣保姆用工的,则保姆是高档家政公司员工,高档家政公司与东家构成承揽合同关系,保姆因工伤亡的责任一般由高档家政公司承担,具体可按工伤或比照工伤处置,但如东家存在对高档家政企业的“选任不当”等过错,譬如高档家政公司营业资质不全,而东家疏于审察的,也应分担肯定责任。
厘清高档家政保姆用工关系性质,能够帮助分清责任归属,保护当事各方利益。更要紧的,还能够帮助当事各方增强安全保险意识,积极投保高档家政意料之外险或高档家政雇佣责任险等险种,将自己风险责任和损失降到最低。无论作为“私下”用工的家庭,还是派遣制高档家政服务公司,假如花50元给保姆购买一年保额10万元的保险,包含意料之外伤害和意料之外医疗等,无疑是“花小钱办大事”,利远大于弊,而不需要再纠结于哪个来出钱投保。
当然,高档家政服务责任险种在日常尚未普及。一方面是当事人参保投保意识不强,让有关险种“卖不出去”;一方面是有关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或市场敏锐度不够,意识不到高档家政服务保险的巨大市场“蛋糕”,以至配套险种不多乃至没,譬如缺少高层室外玻璃清洗、空调安装等有关险种。这类,均使得高档家政服务责任险市场远未“红火”起来,有待迅速普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