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前有关媒体报道,一些区域出现了一些高薪招聘保姆的家政公司,“高薪保姆”月薪3万元,但不需要提供做饭等家务服务。这就太让人感觉反常了,保姆不就是要提供洗衣、做饭、带孩子、照顾老人、整理家居等家庭平时服务的吗?保姆所获得的薪资也总是与其提供家务服务的熟练程度等有关,且有有关的行情可参考,每月3万元的薪资,即使是在作为大都市的首都,也肯定是高薪,是什么人想花高薪雇用一个不需要干家务的保姆呢?享受高薪却不需要干家务,那提供的是什么服务呢?
经过记者的暗访,“高薪保姆”的雇主大都是四五十岁,甚至六十岁的单身、有钱的老板,他们的真实意愿是找个一对一的“陪床阿姨”,不想掺杂任何感情和经济纠纷,如此一来,可用完一个再换一个,真是有钱就可任性啊!而那些打着“高档”旗号的家政公司则成了这类有钱土豪们与“高薪保姆”之间的居间人。
对家政公司来讲,高档服务一定带来高额回报,然而,假如服务内容违法,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明眼人都了解,所谓的能获得高薪的“陪床阿姨”无非就是提供性服务,是卖淫。而居间介绍卖淫则为刑律所不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及刚推行不久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八条,介绍二人以上卖淫、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涉嫌介绍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此看,家政公司假如介绍两位以上“陪床阿姨”或从中赚取居间费一万元以上的,就可定罪处罚了,这是很严厉的法律制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