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从在成都召开的第三届常识产权与城市进步市长平台上传来消息,我市正式被授与“国家常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称号。副市长浦荣皋出席了授牌仪式。 本次平台以“大力推行常识产权策略,促进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为主题,探讨常识产权策略的要紧意义及先进实践经验。平台上还举行了“国家常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授牌仪式,我市被国家常识产权局授与这一殊荣。 在随后举行的市长圆桌平台上,浦荣皋介绍了我市创建国家常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的经验和做法。浦荣皋表示,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家、省常识产权策略纲要,不断健全常识产权规范,努力提升常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力构建常识产权强市。 近年来,我市坚持推行“常识产权策略、科技兴市策略、人才强市策略”。到今天我市75%以上的民营科技型企业都打造了常识产权管理规范。今年,我市成功跨入国家常识产权工作示范市和国家革新型试点城市行列。(
国庆长假刚过,一位在广州番禺做保姆的刘女性就致电羊城晚报,询问自己能否拿三倍薪资的国庆“加班费”。携带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律师,律师表示,保姆与雇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三倍薪资的需要缺少法律依据。
刘女性告诉记者,今年中秋、国庆双节都放了假,雇主一家没外出,家时常有客人到访。刘女性有个同乡在番禺一间工厂打工,这个同乡告诉刘女性,说自己在国庆期间加班有三倍的薪资,还说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刘女性听后,非常想了解自己是否应该拿节假日的加班费。
记者发现,这个问题也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关注,“十一”期间,不少平台对这个问题展开了热议。有些雇主就感觉保姆是无固定工作时间的工种,压根就谈不上节假日加班的问题;有些雇主却觉得,假如保姆向自己需要的话,可以考虑给她发加班费,就当给个节日红包。记者也询问了广州的几家家政公司,他们都表示从来没过给节日加班费的做法。
记者采访了广州卓信律师事务所的谭律师,他告诉记者,保姆和雇主有两种关系,一种是雇佣关系,即保姆是以个体的身份来进行家政服务的;还有一种是劳务关系,就是保姆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然后以外派的形式到雇主家进行家政服务。无论是哪种关系,劳动部的《中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建议》里明确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从这个角度来讲,家庭保姆需要增加薪资或者是节假日也要休假等,现在还缺少法律依据。
广东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则表示,假如保姆是在家政公司上班,并与该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若公司安排保姆在节假日仍上班,则应向其支付相应的节假日加班费,即法定节假日(十月1日、2日、3日)根据职员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300%支付,休息日(十月4日、5日、6日、7日)根据职员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200%支付。律师同时指出,保姆在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总是会在合同条约里注明“不定时工作制”如此的话,保姆向家政公司索取加班费就会有困难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