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某位雇主通过熟人介绍找到家政员工,家政员工在工作时摔倒骨折,雇主成了被告,法院判决雇主赔偿损失。通过熟人介绍聘请家政员不可以全方位屏蔽家政用工风险,通过家政公司聘请家政员工,则可以在服务协调、专业指导、家政职业责任险办理等方面有更多的风险屏蔽保障。
想通过熟人找保姆这个案例值得看看
熟人”保姆在工作时摔倒骨折,雇主主动支付医药费后仍成被告!
河南商报记者孙科通讯员高方方。现在生活步伐愈加快,有的家庭因为各种缘由需要找个保姆帮忙。其中,不少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的方法找到了适合的保姆。
不过,这里面也存在肯定风险。这不,日前,家住郑州金水区的杨某就遇见了件麻烦事……
案例:保姆在雇主家摔伤,雇主垫付医疗费
2024年十月份,刘某经人介绍来到杨某家当保姆,当时双方口头约定月薪资为3000元。因为刘某手脚麻利,工作勤恳,把杨某家整理得井井有条,杨某夫妇打心眼里开心。
但好景不长,2024年6月3日下午,刘某在杨某家洗衣服期间不慎摔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胫骨折、右尺骨冠突骨折。
看到刘某骨折,杨某也过意不去,主动为其垫付全部医疗费后,又给了她8000块钱。
因生活重压较大,刘某仅仅休息了三个月就开始找工作,杨某夫妇帮忙为其找了户人家继续做保姆。
意料之外:半年之后,雇主收到法院传票
杨某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尽到了雇主的义务,可没想到,半年之后却收到了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送来的刘某起诉我们的传票。
庭审时原告称,骨折经守旧治疗后,工作、生活还有功能性障碍,被告给付医疗费后,拒绝赔付其他损失。
法院审理后觉得,原告到被告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被告按月向其支付劳务报酬,双方之间形成劳务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中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作为同意劳务一方,应当为原告提供安全的工作场合。原告在为被告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受伤,主如果由于原告未对自己安全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所致,原告应负主要责任,被告负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刘某各项损失232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