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初秋,沈阳一名家政员在为用户擦玻璃时不慎坠落,从五层楼的窗户上摔下来死亡,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置,一时引起了当地业界的常见关注。而关注的背后,则是各家公司对类似事件的常见担心,一位家政企业的老板说,目前哪个也不可以保证百分之百不出问题,出了问题如何解决?在没法律规定的状况下,了解其他人是如何做的,对自己有参考价值。
除去劳动者的自己伤害,家政公司和用户比较关心的还有家政员偷盗、家政员给用户导致损失应如何处置等问题。焦点总是是,公司、劳动者和用户三方,出了问题哪个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多大责任?譬如说家政员偷盗,赃款赃物追得回来的还好说,如果追不回来,公司应负什么责任;如果由于用户没按企业的提醒,家里贵重物品随便放置,因而失窃,用户又应负什么责任。又譬如说保姆摔伤了孩子,公司应负什么责任;假如主人就在身边照看着,公司应减轻多少责任等等。
家政公司老板反映,目前家政这行没有关规范,但又事情不断,争议只能比照《民法通则》、《劳动法》等法律来办。有时候因为没办法协商一致,各方甚至大打出手,扰乱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问题在争争吵吵之中才勉强解决,如此的处置本钱太高。
除去解决纠纷的需要以外,家政市场经营主体、服务主体混乱,也需要健全行规来管理。以医院陪护为例,目前沈阳街头就出现了一批挂着“职业陪护”牌子的打工者,但事实上这类“职业陪护”绝大部分并不“专业”。卫生专家就此向记者呼吁,陪护市场亟待打造陪护职员的准入规范,以规范陪护员鱼龙混杂的局面。

据了解,国内已有少数发达城市在家政方面作出专门规范。北京、广州、深圳就通过法规对家政员、家政用户和家政企业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重庆、上海等城市对医院陪护的规范化管理也有一套规范。怎么样把家政服务业纳入到一个合法化、法制化的轨道,是政府部门应当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