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查阅三部委2010年发出的公告中发现,若是特殊行业的话,可申请然后进行乙肝测试。那样月嫂是不是是特殊职业呢?

市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职员称,只有经卫生部门认定是特殊职业,需要检查的,用人单位才能进行乙肝检查。若无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强查“乙肝五项”,属违规。

卫生部门则表示,现在均是根据三部委的发文实行,卫生部门尚无有关实行细节。记者查看有关文件,均未发现关于保姆是不是为特殊职业的界定。“譬如厨师,也只不过一种普通职业,但从事这份工作的人就需要要乙肝测试。”市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觉得,没明确法规规定,只能根据市场来进行调节。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月嫂作为一个新兴职业,暂不纳入特殊行业。但依据对月嫂行业的卫生需要,徐州的专业月嫂需要通过乙肝项目测试。

既然月嫂不是特殊行业,那样根据规定就不可以进行乙肝测试。

“我觉得即便不可以进行乙肝测试,也不会干扰该行业的进步。”顺通月嫂企业的一位高经理说,目前是市场社会,可以让市场来进行选择。“充分尊重每位月嫂的就业权利,让她们都能面向市场,但首要条件是对顾客进行告知,由雇主进行选择。”

从事家政行业多年的冯先生觉得,乙肝项目测试应考虑职业的实质。但凡涉及人民生命、卫生需要较高的行业,从实质状况出发,还是应该进行乙肝测试,月嫂就是其中之一。

不少市民也纷纷表示,三部委下发的公告是原则性建议,当地应综合考虑实质状况,颁布更具操作性的补充建议,明确除国家需要的特殊行业外,还有什么行业需要或无须进行乙肝测试,以保障市民的健康,防止一刀切。

“何时可以颁布相应细节?”有关职能部门均表示,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来拟定。”不过截至现在,记者并未在省级有关部门公开的文件中,找到这方面的细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