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职员制管理的收费方法。

即每月从家政员的薪资里内扣佣金作为管理费,低的10%,高的35%至40%。以薪资3000元的婴幼儿教育嫂为例,内扣20%,员工得2400元,家政公司收益600元,这种收费方法,好处是简单,一笔成本,简单,顾客比较容易同意,同时顾客上付费,员工下付费,家政公司对顾客和雇主的约束力较强;不足是这种收费模式容易致使家政员的不满,她们会忽视企业的付出,会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干一个月,却要被家政公司扣这么多钱,容易私签。

第二种方法是会员制的。

雇主需要支付两笔成本,一笔是员工薪资,一笔是家政公司服务费,服务费一般为家政职员资的10%至20%。这种收费方法的优点是比较明确,各是各,顾客给家政员多少薪资,家政员就拿多少,一分不少给,家政员心理踏实;公司和家政职员的成本是分开的。不足是不少顾客感觉收费模式相对复杂,理解困难,虽然实质支出比职员制少,但,雇主第一印象还是感觉这种收费模式支出高,同时,家政公司对家政员和雇主的约束力也不够,合同实行率欠佳。

第三种是中介式收费,

雇主需缴纳一笔钱作为介绍费,少则三五百元,多达员工薪资的一点五倍。试用期内免费换人,超越试用期后,一年之内换人,需要再交500元。这种收费模式借鉴了国际惯例,一般合适涉外顾客及富有雇佣经验的雇主,他们有最好的眼力,也比较知道家政市场,认同家政企业的劳动与价值,也比较尊重员工,是较少换保姆的一批雇主。不足的是小白雇主同意起来有肯定的困难程度,同时,对于进步不成熟的中介公司而言,使用这种收费方法,也有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