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业私签禁止的行规是不是具备法律效力呢?譬如保姆离开家政公司,半年内不能与原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违者将被索赔违约金。
案件回放:
去年年底,塘沽一家家政公司推荐来自山东的李姐,为唐女性照料孩子,月薪资4000元。这4000元由唐女性交到家政公司,在家政公司提取20%后,剩余部分即3200元作为薪资发给李姐。然而,今年新年后直到3月份,李姐都没领过薪资。在唐女性的建议下,3月底李姐从家政公司离职,4月初和唐女性签了劳动合同。得知唐女性和李姐私自组成雇佣关系后,家政公司向两者索赔违约金各5000元,理由是公司分别和李姐、唐女性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都规定:本公司职员在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终止六个月内,和经本公司简介的原雇主出现雇佣关系或者任何形式的服务,需向家政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