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肯定地方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大概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依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主要安全手段包含:
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员,需要经过体格检查,经医务职员证明后,方可登高操作。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或因病精神欠佳和其他缘由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需要常常维持畅通,不能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3、超越2m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定的立足点或靠谱防护手段,均应扣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用前需要经过检查合格。安全带应绑在稳定的地方,扣环应悬挂在腰部的上方,并应该注意带子不可以与锋利或毛刺的地方接触,以防摩擦割断。
4、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需要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下方操作职员需要配戴好安全帽。
5、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光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楼层上的零碎砖、瓦、灰渣、木条等均应用溜槽滑落地面。
6、凡未搭设外脚手架平桥而需要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挨近墙顶操作者,应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如外墙脚手架平桥距外墙面超越20cm时,其空间也应挂设安全网。
7、没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挑架、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机、吊笼,应有靠谱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职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9、梯子不能缺档,不准垫高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手段。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须加长用,应绑扎结实。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0、凡遇恶劣气候,大雾、下雪、暴雨、雷电和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和高处作业。